高雄市政府觀光局公用頻道社區新聞採訪培訓班
學 員 規 範
(一) 缺課退訓規定:
1. 每梯次(基礎班、進階班)共六次課程、上課時數36小時,如學員缺課總時數超過12小時(含),將予以退訓;另每梯次請假時數超過12小時(含),將不予頒發結訓證書。
2. 缺課時數計算以每次上課簽到表為計算標準,依照請假標準申請請假者(含公、婚、喪、事、病假)請假之時數不計入缺課時數;但未依請假規定請假者,以曠課計。
3. 本培訓班課程結束後,每位學員將獲頒結訓證書;然中途退訓者,將不予以發放。
(二) 請假規範:
1. 請公、婚、喪、事假者,需於上課前兩日繳交假單和相關證明文件到指定辦公室請假。請假時數不列入缺課時數。
2. 請病假者,可於上課前先以email或電話請假,假單和相關證明文件(如掛號繳費單)可於上課當週前繳交到指定辦公室請假。請假時數不列入缺課時數。未事先告知或事後提供證明文件者,將不接受該筆請假申請。
3. 未依請假規定請假者,以曠課計。
(三) 上課規範:
1. 本培訓班定期每週六或週日9時至12時以及下午13時30分至16時30分兩時段於指定地點上課。如因課程需求需調整上課時間和地點時,將另行通知。
2. 每週上下午上課皆須簽到,課程開始15分鐘(含)後進入教室者,將不予補簽。
3. 嚴禁幫別人簽到和簽退,經發現代簽者和未到學員皆以缺課6小時計。
4. 簽到後但未進入教室上課者,經發現後該時段以3小時缺課計。
5. 上課時嚴禁睡覺和聊天。擾亂上課秩序者,由助教對該名學員提出警告,屢勸不聽者,該名學員該時段以3小時缺席計。
(四) 保證金之繳納:
錄取學員須繳交保證金500元,出席時數符合規定者,無息全數退還,沒收之保證金,繳回高雄市政府市庫。